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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药学人员必学:药品不良反应

    信息发布者:丽江中药材
    2017-06-07 23:21:27   转载

    药品不良反应,预防原则,诱发因素,监测等等,这也是我们药学人员要学习的内容,工作,考试都要!有药品使用的地方,几乎都要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!


    药品不良反应的预防原则

    药品不良反应(ADR):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。


    用药时注意以下几点可预防或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。


    1.了解患者及家族的药物和食物等过敏史
    对有过敏倾向和特异质以及有ADR家族史的患者十分重要


    2.注意特殊人群用药
    根据特殊人群各自特点(生理、病理、药动学、药效学等)谨慎用药


    3.用药
    注意了解患者从不同科室开具的处方药品和自用药品使用情况,以免发生不良药物相互作用


    4.使用新药
    新药的不良反应及远期效果的临床资料有限,特别是对于儿童、妊娠期妇女及老年人应慎用


    5.注意定期监测器官功能
    使用对器官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时,需按规定检查器官功能,如应用
    利福平、异烟肼时检查肝功能,用氨基糖苷类检查听力、肾功能


    6.注意ADR症状
    观察ADR早期症状,以便及时停药和处理,防止恶化


    7.注意药物的迟发反应
    常发生于用药数月或数年后,如致癌、致畸作用

    不良反应的诱发因素

    (1)药物本身的作用
    某些药物缺乏高度的“选择性”。
    如:抗肿瘤药物在杀死肿瘤细胞的同时,也可杀伤宿主的正常细胞,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。


    (2)药物不良相互作用
    如:抗血小板药阿司匹林与抗凝血药华法林合用可增加出血倾向。

    不良反应监测

    监测的目的和意义

    1.弥补药品上市前研究的不足:一些意外的、未知的、发生率低的不良反应只有在上市后的大面积推广使用中才能显现。


    2.减少ADR的危害 :及时发现重大药害事件,及时处理;


    3.促进新药的研制开发:发:在不同的适用范围、用法或剂量时,某种不良反应可能会成为新的治疗作用


    4.促进临床合理用药:有助于提高医护药人员对ADR 的警惕性和识别能力,注意选药,提高合理用药水平

    监测方法:


    自愿呈报系统、集中监测系统、记录联接系统和药物流行病学研究方法


    程度分级标准

    药品不良反应按照程度分为三级:

    轻度:指轻微的反应或疾病,症状不发展,一般无需治疗。

    中度:指不良反应症状明显,重要器官或系统功能有中度损害。

    重度:指重要器官或系统功能有严重损害,缩短或危及生命。

    因果关系评价原则

    1.评价标准

    ①用药时间与不良反应出现的时间有无合理的先后关系

    ②可疑ADR是否符合药物已知的ADR类型

    ③所怀疑的ADR是否可用患者的病理状态、并用药、并用疗法的影响来解释


    ④停药或减少剂量后,可疑ADR是否减轻或消失

    ⑤再次接触可疑药物是否再次出现同样反应


    2.评价结果

    根据上述五条标准,不良反应的评价结果有6级,即:肯定、很可能、可能、可能无关、待评价、无法评价。见下表:


    肯定

    很可能

    可能

    ±

    ±?

    ±?

    可能无关

    ±?

    ±?

    待评价

    需要补充材料才能评价

    无法评价

    评价的必须资料无法获得

    (1)肯定 
    用药及反应发生时间顺序合理;
    停药以后反应停止,或迅速减轻或好转;
    再次使用,反应再现,并可能明显加重(激发试验阳性);
    有文献资料佐证;
    排除原患疾病等其他混杂因素影响。

    (2)很可能 
    无重复用药史,余同“肯定” 。

    (3)可能 
    用药与反应发生时间关系密切
    有文献资料佐证;

    (4)可能无关 
    ADR与用药时间相关性不密切
    反应表现与已知该药ADR不相吻合
    原患疾病发展同样可能有类似的临床表现。

    (5)待评价 
    报表内容填写不齐全,等待补充后再评价;
    或因果关系难以定论,缺乏文献资料佐证。

    (6)无法评价 
    报表缺项太多,因果关系难以定论,资料又无法补充。

    报告范围

   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原则为可疑即报,报告者不需要待有关药品与不良反应的关系肯定后才作呈报。
    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范围:

    ①对于上市5年以内的药品和列为国家重点监测的药品,应报告该药品引起的所有可疑不良反应。

    ②对于上市5年以上的药品,主要报告该药品引起的严重、罕见或新的不良反应。


    报告表填写注意事项

    (1)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
    电子报表中的内容必须填写齐全和确切,不能缺项。

    (2)不良反应/事件过程描述 
    主要是对不良反应的主要临床表现和体征进行明确、具体的描述,如为过敏性皮疹的类型、性质、部位、面积大小等。

    (3)引起不良反应的怀疑药品 
    主要填写报告人认为可能是引起不良反应的药品,如认为有几种药品均有可能,可将这些药品的情况同时填上;
    药品名称要求填写通用名(即包装上所用的名称)和商品名;
    生产厂家要求填写全名;一定要有批号;
    用法(口服、肌注、静脉滴注或静脉注射)、用量准确明确。

    (4)用药起止时间
    是指药品同一剂量的起止时间,均需填写X月X日;
    用药过程中剂量改变时应另行填写或在备注栏中注明;
    如某药只用一次或只用一天可具体写明。

    (5)用药原因 
    应填写具体;如:患卵巢囊肿合并肺部感染注射头孢曲松引起不良反应,此栏应填写肺部感染。

    (6)并用药品
    主要填写可能与不良反应有关的同时并用的药品。

    (7)不良反应/事件的结果
    是指本次药品不良反应经采取相应的医疗措施后的结果,不是指原患疾病的结果。
    例如:患者的不良反应已经好转,后又死于原患疾病 或与不良反应无关的并发症,此栏仍应填“好转”;
    如有后遗症,需填写其临床表现。

    (8)关联性评价
    评价结果、报告人的职业和签名、日期均须填写齐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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