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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杨兴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
    信息发布者:丽江中药材
    2017-06-09 10:37:48    来源:全国村网通宁蒗运营中心   转载

    宁政发〔2017〕10号

  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

    关于杨兴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


    各乡(镇)人民政府,县直各部门:


    接中共宁蒗县委《关于杨兴明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》(党组字〔2017〕26号)文件通知,经县人民政府党组研究决定:


    杨兴明  任县畜牧兽医局局长;


    杨才华  提任县委政府信访局局长,群众工作局局长;


    杨  扬  提任县司法局西布河司法所所长(试用期一年);


    杨春花  提任县政府督查员兼任信息办公室主任(试用期一年);


    毛  伟  提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(试用期一年);


    和绍文  晋升县供销社主任科员,免去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;


    王涵渔  晋升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;


   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职手续。

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  宁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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